在全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整顿会议上的讲话

深入开展公安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推进队伍建设和维稳工作、为全区经济发展营造一流的治安环境

—政法书记在东区公安分局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政法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党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针对公安布“五条禁令”批示:“希望言必行,行必果”。中央政法委罗干同志针对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同志最近也明确要求,对政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绝不能忽视,要整顿作风,严肃纪律,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政法队伍,树立良好警风,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省委张学忠书记就达州市开江县城东派出所李昭远案作了“5.28”重要批示,6月10日上午省委政法队伍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电视电话会上省委副书记李崇禧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基层政法部门结合实际,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努力建设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队伍。这些重要指示,为我们的政法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6月上、中旬,省、市就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相继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亲自作动员部署,充分体现了政法队伍在党委、政府心目中的重要地位,表明了党委、政府对开展集中教育整顿的态度和决心,凸现了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教育整顿是密切干群关系、警民关系的迫切需要,是解决政法队伍中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政法队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

省委张学忠书记在6月4日的省委常委会上指出,“政法队伍整顿,公安先行一步很好,要带个好头”。从全区来看,从6月25日起已进入教育整顿的第二阶段——认真查摆、深入剖析阶段。分局因为客观方面的原因,方案制定晚了一点。第一阶段没有做或没有完成的工作,一定要认真完成,同时不能丝毫耽误第二阶段的进程。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总得说来时间紧,任务重,公安机关更是如此。希望分局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结合单位实际,按已制定的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切实转变作风,全力推进队伍建设,以整顿促工作,以整顿强素质,以整顿出成效,以整顿塑形象,为全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总的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立“四种意识”,即宗旨意识、使命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做到“四个到位”,即学习教育到位,查摆问题到位,全面整改到位,整体效果到位;抓好“六个结合”,教育整顿活动要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党员先锋工程活动相结合、与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相结合,与为全区经济五年翻番保驾护航相结合、与参与防范“非典”相结合、与创建高素质学习型政法队伍相结合;实现“三个提高”,即政法队伍政治素质的提高、业务能力的提高,为全区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下面,我讲六点意见:

一、精心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张学忠书记“5.28”重要指示精神、省、市6月10日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6月10日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

要将学习贯穿于整个教育整顿的全过程,不要因为学习阶段已过就放松了学习。首先是领导班子的学习,领导班子要把张学忠书记“5.28”重要批示、省、市、区会议精神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专题讨论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布置安排全体干警的学习。其次要抓好全体政法干警的学习,做到学习传达到位,贯彻执行到位。要安排专门的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学习。要通过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民主评议会、座谈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干警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增强学习的实效。要学以致用,把学习体会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在学习中不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结合实际,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东区公安分局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是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队伍。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认识到,队伍中还有害群之马,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李昭远案有它的偶然性,更有其必然性,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分局一定吸取李昭远案的教训,防范未然,未雨绸缪,结合省、市、区有关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文件会议精神,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在教育整顿第一阶段初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继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分局第一阶段初步查摆出的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是:

一、解决少数干警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意识不强,存在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存在冷硬横推、极少数存在吃拿卡要的问题。

二、解决领导班子及个别领导干部软、懒、散,对队伍建设重要性认识不高,队伍管理失之过宽过松的问题。

三、解决少数民警经营或参与经营娱乐服务场所及为违法活动提供保护的问题。

四、解决少数民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特别是以罚代拘、降格处理、案件久拖不决,以及留置盘问工作上的问题。

五、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按收支两条线办事和私设帐户、小金库的问题。

六、解决部分民警对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重要性认识不够、热情不高,不遵守规章制度、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拖拉散漫、办事办案效率低、质量不高的问题。解决责任区民警不经常下社区、值班民警接出警迟缓、脱岗的问题。

七、解决个别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工作不深入,工作相互推诿、凝聚力不强,表率作用差的问题。

要在第一阶段初步查找问题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查摆单位、领导班子、每名干警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证实问题,勇于揭短,不怕出丑,清除毒瘤,树立新风,注重解决实质性问题。查找问题要通过上级领导帮助、部门自查、召开群众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要切实找准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并逐一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切实增强集中教育整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查出来的问题、剖析整改材料和落实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区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凡隐报、瞒报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从严治警,深入开展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要以从严治警为核心,以深入查摆问题和全面剖析整改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根本标准,认真开展教育整顿的各项工作。

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根据查找出的问题,按照省、市、区的部署,认真按照制定的教育整顿方案组织实施。分局教育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确保整顿活动的顺利进行。在全面查摆、深入剖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来管理和约束干警。要把李昭远案作为经典的反面材料,认真剖析,举一反三,使全体干警受到一次刻骨铭心的警示教育。要从严查处违法违纪干警,严把进人关,必要时进行组织和人事调整。要把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党员先锋工程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抓好正面引导,正反结合,增强实效。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增添和完善各种便民措施,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各科、室、队、所分片包干、分管领导和政工、纪检、监察、信访部门具体分工负责的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要自加压力,要有活力和创造力、影响力和凝聚力,有驾驭全局的能力,有敢于管理善于管理的魄力。通过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推动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分局要主动联系宣传部门,形成声势,搞好宣传工作。要通过教育整顿,建立健全严格公正执法、严格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接受监督、严格服从管理、严格服从命令的队伍严格管理机制。

四、加强督导,确保收到实效。

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是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区政法队伍集中教育领导小组将排除督导组,对政法各家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凡走形式的,开展活动不力的,将责令重新进行整顿,并视情况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分局内部要加强自我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添工作措施,确保整顿收到实际效果。要把群众督导作为重要的督导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力争通过多种督导形式,确保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收到实效。

五、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队伍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双成效。当前,维护稳定任务繁重,因企业改制、工农纠纷等因素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增多。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抓集中教育整顿的同时,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以集中教育整顿的良好成效来促进维护稳定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近期对不稳定的因素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和调处,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对发生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高度警惕,杜绝麻痹思想,防止各类矛盾纠纷交织,出现大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对重大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第二,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1-5月,全区公安机关刑案下降的同时,治安案件立案数上升6.1%,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有效对策,认真组织实施,争取全年两案“双降”。第三,对治安问题突出的区域和突出的治安问题,要适时组织重点整治和专项斗争,切实改善辖区治安面貌,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第四,积极参与防范“非典”工作。认真学习有关“非典”的司法解释,严厉打击各类涉“非典”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对外来人员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六、服务大局,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为经济建设服务是公安工作的神圣职责,服务水平的高低是检验公安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也是衡量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依据。全体干警在集中教育整顿中要进一步改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执法思想,树立新的执法理念,增强打击、保护与促进的力度,在提供法律服务、法制保障和营造良好治安环境上做文章,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目前,市政法委出台了《攀枝花市政法机关查办企业案件的五条规定》,符合东区的实际,公安机关一定要严格贯彻执行,为全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热点,也是公安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安机关一定要在这方面多下功夫,充分发挥创造性,工作有所创新,要抓出特色,抓出成绩。一要严格执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民营企业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企业检查,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禁侵占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合法财产。严禁强制征订各类报刊杂志和强行要求参加评比、竞赛、研讨等活动。严厉查处吃拿卡要、执法犯法的腐败行为。情节严重的除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相关责任。二要促进平等竞争,保障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盗窃哄抢、强买强卖以及诈骗、报复、陷害企业经营者或客商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三要强化服务意识。公安机关要找准为民营经济发展的切入点,主动上门,帮助企业规范各种行为,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特别是主动出击,加强对企业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要以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为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四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公安机关及下属科、室、队、所,在查办涉及企业的各类案件时,除严格遵守《攀枝花市政法机关查办企业案件的五条规定》外,重大案件必须报告区委、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区政法委。重大案件的查办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办案,确保政令畅通,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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